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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

從台大情殺事件看分手的四要一不要


最近發生的台大潑酸情殺事件震撼全台,許多人將矛頭轉向高學歷與性向,試圖用標籤化來理解情殺的原因。

但根據婦女救援基金會的統計,平均每個月就有一人因情殺致死,而美國學者Puzone等人研究親密關係殺人事件,顯示其中異性戀伴侶約95%。Mouzos分析1989到1996年間澳洲的親密關係殺人,77%是男殺女,21%為女殺男,同性間殺人為2%。另國內學者也發現,高社經與學歷跟情殺並沒有成正比。因此可知,情殺並非罕見,把情殺問題歸咎在性向與學歷,固然有吸睛的效果,但也問題的關鍵失焦。

國內的情殺事件統計,分手與愛情中的忌妒(如劈腿)兩類主因合計約佔8成。研究戀愛的學者也發現,被分手者的感受,猶如喪親,會經歷憤怒、討價還價、憂鬱、接受等歷程。親密關係的暴力行為往往是在表達憤怒、不滿等情緒,而加害則是取得控制、獲得解脫、得到尊嚴的最後方式。 因此我們可知,若要和平分手,好好照顧情緒並選擇適當的人事時地物,就是重要的關鍵。
以下為筆者建議當關係生變可以採取的四要一不要。

要找專業。
失去感情的痛,會讓人失去控制感、感到低自尊、經歷沮喪、孤獨、憤怒等情緒,甚至做出激烈的手段。若戀愛過程,發現感情很難維繫,可以尋求專業的諮商管道,如學校的輔導中心、社區的醫師、心理師、社工等協助,適時地照顧彼此的傷痛。

要在白天且明亮公開的地方談
不管是分手當下,或是分手後的談判,選擇在這樣的情境下,人較理智,也較容易克制情緒避免做出極端的事。

要留意對方的狀態
若發現對方有喝酒、或攜帶刀械等危險物品,記得跟對方保持距離,而假使對方有攻擊傾向更要立刻呼救並想辦法離開現場。

要哀悼,不要生氣。有些人為了合理化自己的分手,會以嫌棄、責怪、數落等方式,但這反而可能刺激對方,讓對方憤怒,因此當分手已成定局,對談過程不彷慢慢講,先同理對方的情緒,再說出自己的無奈,以哀悼的方式降低彼此的激烈情緒,避免做出衝動行為的可能。

人與生俱來是情感連結的動物,工業社會後,我們情感連結的對象,往往只有家人跟親密關係。當感情走不下去,又放不下時,就會帶來極大的痛苦。因此不管是否為危險情人,若感情已走到十字路口,還是要小心照顧自己與對方的情緒,以免一時的衝動,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劇。

2017年10月19日 星期四

父母如何用三個原則協助3C世代小孩
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aXV-yaFmQNk

這個影片中還不會說話的小嬰兒,正以翻閱ipad的方式閱讀雜誌

在重塑大腦這本書提到:人的大腦在七歲前會依照功能分堆,
早期的經驗學習往往會影響一輩子的行為

這篇文章指出,能不使用ipad等電子產品當然最好,但在潮流不可避免的情況下
零至三歲小孩父母只要以三個原則從旁協助,孩童還是能與螢幕產生有益的互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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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癮戒除中心「重新開始」(reSTART)執行主任希拉蕊凱許(Hilarie Cash)對這個議題有非常堅定的看法:她並不是主張禁慾,但她親眼見證了過度使用螢幕裝置造成的後果。她說:「兩歲以前的孩子不應該接觸螢幕。」她認為幼兒接觸的互動應該是直接、具有社交性、親身體驗並有實體的。
人生的最初兩年會決定孩子與世界互動的方式,凱許建議父母將孩子使用螢幕裝置的時間限制在 2 小時以內,連青少年也不例外。但她也承認:「要做到並不容易,但這一點非常重要。孩子需要充足的睡眠與運動量,還有與家人相處及運用想像力的時間。」當孩子沉迷於螢幕裡的世界,這些事就不會發生。
美國兒科學會(AAP)認為「幼兒的大腦在人生的最初幾年會迅速發展,幼兒學習成長的最好方式是透過與人互動,而不是與螢幕互動。父母應該避免讓兩歲以前的幼兒接觸電視與其他娛樂科技產品。」這個看法可能是正確的,但我們的周遭到處是螢幕,要杜絕螢幕的使用真的很困難。
一個名叫「零至三歲」的組織對螢幕使用的態度比美國兒科學會溫和一些,因為他們體認到一個事實:幼兒接觸螢幕的情況再所難免。「零至三歲」認為只要父母從旁協助,孩童能與螢幕產生有益的互動,這種互動有三大特點。

第一,父母應該鼓勵孩子將螢幕上看到的東西,與自己在現實世界的體驗連結起來。
第二,主動參與更勝被動觀賞。
第三,讓幼兒接觸螢幕時,父母應該聚焦於內容,而非科技功能。

http://pansci.asia/archives/128250

引申閱讀:重塑大腦
http://www.books.com.tw/products/0010244786